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防爆消防應急照明燈具通常有2種工作狀態(tài):正常,應急。具有故障檢測功能,故障信息通過總線上傳到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,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再上傳到應急照明控制器。照明燈采用電子編碼方式。受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可使照明燈改變工作狀態(tài)。照明燈的光源故障、通訊故障等可在應急照明控制器上顯示。
總線電壓:DC24V或DC36V,允許范圍: DC21V~DC36V
執(zhí)行標準:GB 17945-2010一、結構特征與工作原理
l1.照明燈外形示意圖。
圖1S2012外形示意圖
圖2 S2082外形示意圖
l照明燈工作原理:照明燈正常處于熄滅狀態(tài),當發(fā)生緊急情況時,轉入應急狀態(tài),應急狀態(tài)時常亮。 二、安裝與布線
警告:安裝設備之前,請切斷回路的電源。電線接頭需要進行防水、絕緣處理。
安裝示意圖。
圖3照明燈安裝示意圖
l接線說明:WLE(1~8)、WLE—:信號總線,無極性。
l布線要求:推薦使用截面積≥2.5mm2的RV型銅線。布線應與動力電纜、高低壓配電電纜等不同電壓等級的電纜分開布置,不能布設在同一穿線管或線槽內(nèi)。 三、測試與日常維護
警告:待全部設備都安裝完畢后再接通電源。(需檢測確定線路沒有接地現(xiàn)象方可通電)
l照明燈安裝結束后必須進行測試,使用過程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測試。
l照明燈在進行測試之前,應通知有關管理部門,系統(tǒng)將進行維護,會因此而臨時停止工作。同時應切斷將進行維護的區(qū)域或系統(tǒng)的邏輯控制功能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報警聯(lián)動。
l照明燈注冊后,通過主機對之啟動、停動,照明燈應能按主機指令執(zhí)行。
l測試結束后,通過主機復位照明燈,并通知有關管理部門系統(tǒng)恢復正常。
l在測試過程中不合格的照明燈檢驗其連接線是否正常,然后再進行測試,如仍不能通過測試則應返回維修。
l光源更換方法:斷開燈具連線,打開外殼,將損壞光源從電路板拆下,將正常光源接入電路板,裝配好外殼,接通燈具連線。 四、應用方法
照明燈與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連接,實現(xiàn)應急狀態(tài)照明的作用。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有多組端口,下圖以第一組端口為例。
注意:
l同一個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各個端口的燈具地址不能重復。
總線電壓要在燈具點亮的情況下高于燈具最小工作電壓,否則燈具啟動后,電纜壓降過大將會造成燈具不能正常工作并影響通信
五、報廢
產(chǎn)品報廢應按GB 29837《火災探測報警產(chǎn)品的維修保養(yǎng)與報廢》執(zhí)行。火災探測報警產(chǎn)品使用壽命一般不超過12年,可燃氣體探測器中氣敏元件、光纖產(chǎn)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壽命不超過5年。產(chǎn)品達到使用壽命時,一般應報廢。若繼續(xù)使用,產(chǎn)品的使用或管理方應按該標準有關要求每年進行檢測和試驗,并進行系統(tǒng)性能測試,所有檢測、試驗和測試結果均合格后方可繼續(xù)使用。